2026 年 08 月 15 日

越南配偶的工作權:依親居留就能工作,不必另外申請許可

這篇要講的事情其實只有一句話:取得依親居留的外籍配偶,依法就可以工作,不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。

之所以要用一整篇說明,是因為這件事被誤解的程度遠超過想像 —— 而每一次誤解,都可能變成別人收費的理由。

法源依據

《就業服務法》針對與國人結婚且獲准居留的外國人,明定其受聘僱從事工作不須申請許可。也就是說,只要持有有效的依親居留申請核發的居留證,就具備合法工作的身分。

這跟一般外籍移工完全不同。移工需要雇主申請聘僱許可、有行業與人數限制、更換雇主有嚴格程序;外籍配偶則是以配偶身分取得居留,工作權隨居留權而來。

常見的收費陷阱

既然不需要申請,就不該有代辦費。但實務上仍常見以下說法:

  • 「我幫你辦工作證,一件多少錢」 —— 依親居留根本沒有工作證這種東西
  • 「不辦的話雇主不敢用你」 —— 雇主只需要確認居留證有效
  • 「換工作要重新申請許可」 —— 外籍配偶更換工作不需要另外申請

遇到這類說法,可以直接向勞動部或當地勞工局查證。相關的判斷方式另有一篇辨別合法的婚姻媒合可以參考。

雇主端要注意什麼

對雇主而言,聘僱外籍配偶的程序跟聘僱本國人幾乎相同:

  • 確認求職者持有有效期限內的居留證
  • 依一般勞工規定辦理勞保、健保、勞退
  • 不須申請聘僱許可,也不占用外籍移工的名額
  • 薪資、工時、休假等勞動條件適用《勞動基準法》,與本國勞工相同

居留證到期會影響工作

工作權是隨居留身分而來的,所以居留證一旦失效,工作的合法性也跟著中斷。這是為什麼延期不該拖到最後一天 —— 中間的空窗期對勞資雙方都是風險。

取得身分證之後

後續依法完成定居或歸化程序、取得國民身分證後,在就業上就完全比照本國人,不再有任何居留身分的限制。年限與條件見取得身分證的完整時程

資料來源

本文的法源為《就業服務法》相關條文。實際適用情形與最新修正請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公告為準,個案疑義可洽居住地的勞工主管機關。

常見問題

越南配偶需要申請工作證嗎?

不需要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與國人結婚且獲准居留的外國人受聘僱工作,不須申請許可。持有效居留證即可合法工作。

有人說要幫忙辦工作證並收費,合理嗎?

依親居留的外籍配偶本來就不需要工作許可,若有人以代辦工作證為由收費,應該提高警覺並向勞工主管機關查證。

雇主需要另外幫忙申請什麼嗎?

雇主應確認求職者持有有效的居留證,並依一般勞工的規定辦理勞健保。不須為其申請聘僱許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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